利用谈情说爱作诱饵,在恋爱的三年多时间里,湖北籍男子姜某军骗取洛宁已婚女14万元。日前,姜某军因涉嫌诈骗罪被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2011年,湖北籍男子姜某军来到河南洛宁县一金矿工地上工作。同年7月,姜某军与洛宁县女子王艾菲(化名)相识。接触中,王艾菲称自己经常与丈夫吵架,夫妻合不来,姜某军就随声附和说自己也与妻子合不来,二人因此逐渐相熟。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姜某军经常向王艾菲发暧昧短信、打电话谈情说爱甚至承诺自己跟妻子离婚,以骗取女友王艾菲的信任。在获得王艾菲的感情信任后,姜某军以做房地产建筑资金紧张为由,先后六次骗取王艾菲14万元。
2014年7月10日,因长时间联系不到姜某军,王艾菲感觉受骗,立即报警。洛宁县公安局立案后,将涉案男子姜某军列为上网追逃对象。10月21日,姜某军在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火车站被当地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