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记者从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支队侦办的一起以开办信息部为依托,通过多种手段诈骗他人房款的诈骗案做出判决,被告人田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田某某开办包头市龙辉置业信息部,并担任负责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田某某以为他人办理二手房买卖、二手房交易贷款、为他人购买“团购房”等手段,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共骗取20余名受害人500余万元。案件中,部分受害人为了省事,在办理房屋过户和二手房贷款的过程中,全权委托中介公司办理,并将个人的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提供给田某某,让田某某有机会肆意办理房产、银行的相关证件手续,为其占有买卖双方的房款和贷款提供了机会,还有的受害人办理二手房交易贷款,并非真的想买卖房屋,而是想通过田某某的便利,做虚拟交易,套取银行二手房贷款便于自用,这又给了田某某提供了可趁之机。
6月10日,办理此案的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提醒市民,在房产买卖或办理贷款时应注意在房产转让过程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事前了解清楚办理房产过户、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正常程序,不要过分依赖中介公司;房屋所有人委托中介买卖房屋,办理他项权证时,要小心谨慎,重要证件一定要亲自保管,切不可图省事,全权委托中介公司代为办理;要打消“钻法律空子”谋利的想法,不给他人提供违法犯罪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