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刘玉清 付斌当前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用社交软件交友,同时利用社交软件犯罪的现象也随之多发。近日,广州市南沙区法院判决了一起诈骗案件。一男子从陌陌上认识的女子处骗取10余万元后玩“消失”,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退赔款项,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陌陌聊天认识“高富帅”男友
2016年6月的一天,女子杨某像往日一样登录陌陌交友软件和朋友聊天,屏幕突然弹出了一条加好友申请,杨某通过该申请后,发现对方是一名网名叫“成泽”的男子,其个人主页照片显示年龄为20多岁,双手手臂有文身。交流中,“成泽”自称是广东佛山人,经营了一间工厂、一个酒吧。
经过网聊交流,一个多月后,女子杨某自认已经和“成泽”确定了情侣关系,还互相加了Q Q好友,双方互动频繁。其间,杨某曾提出要看男方的身份证,“成泽”以个人私隐保密为由,只发了不完整的户口簿照片给杨某,因姓名栏最后一字是“泽”,且住址栏是佛山,杨某更加笃定地相信了对方。
男方借款10多万后失联
2016年7月起,男子“成泽”以账户被冻结,没钱生活、家人生病等理由开始向杨某借钱。杨某信以为真,多次通过陌陌发红包或支付宝转账方式共给对方6万多元。
此后,又有一名自称是“成泽”公司下属员工的男子韦某通过支付宝和杨某聊天,称其老板“成泽”家中有急事需要借钱应急,韦某还将身份证和自己照片发给杨某,杨某相信后又转了1万多元给韦某。此后的几个月,“成泽”继续又以各种理由从杨某那儿借款2万多元。
2016年11月起,女子杨某开始察觉情况不对,开始要“成泽”还钱,并要求支付利息,但此时“成泽”已经失去联系。
自知无法逃避投案自首
2016年11月中旬,杨某再次通过QQ、电话联系“成泽”,电话另一头却是广西自治区的一位警官。原来是男子韦某自知身份证和照片都已暴露,于2016年11月13日携带该手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自首,称诈骗了杨姓女子10多万元。
女子杨某随即也向广州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查明,男子韦某案发前无业,“成泽”只是其陌陌、QQ网名,韦某还在支付账号中自称是“成泽”的员工。韦某使用互联网下载的他人生活照、户口本等骗取了杨某信任,并骗取钱财用于吃喝、赌博和日常消费。
真相大白后,杨某悔恨交加。
近日,南沙区法院以韦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其犯罪所得107348元,发还给被害人杨某,不足以弥补部分,责令韦某退赔。
法官寄语
网络社交多个心眼
涉及财物更应谨慎
当前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交软件和网站五花八门,与此同时,网络交友所潜藏的安全隐患也随即显现,强奸、敲诈勒索、诈骗、抢劫、盗窃等多类案件皆出现与社交网络相关联现象。法官在此告诫广大网友,网络世界真假难辨,社交聊天需提高警惕,不要随意向陌生人泄露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在网站上上传个人资料,与他人聊天时涉及钱财方面更要谨慎,不可忽视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