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母亲是交管局的领导,曾某以买车不用摇号为由骗取郭某、刘某16.5万元。今日上午通州法院通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4000元。
2013年2月至4月间,曾某冒充警察身份,编造母亲是交管局领导的家庭背景,以不用参加摇号就能办理车牌号为由,先后骗取郭某5000元、刘某16万元。
2013年9月12日,曾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案发后,曾某及其家属将全部钱款退赔给两名被害人,并得到谅解。
据受害人郭某和刘某称,他们一直想买车,但苦于多次摇号都没成功。得知曾某母亲是交管局的领导后才上的当。
庭审过程中,曾某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已经通过家属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据此以诈骗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4000元。听到判决后,曾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原标题:谎称买车不摇号 蒙走16.5万 自称母亲是交管局领导 自己也是警察 男子因诈骗被判3年半)